影響外勞及仲介業者權益甚大的「取消移工三年需出國一次」的《就業服務法》第52條修正草案,於上月22日通過立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初審,並於今(5)日院會準備進行二讀。上午,由多個公民及移工團體組成的「台灣移工聯盟」聚集在立院門口,呼籲立院應盡速通過修法,讓移工免於三年須強制出國至少一日,回國後必須得再次繳交8到15萬元仲介費的剝削處境,並齊聲高呼「移工少剝削,勞雇真雙贏」。不過,仲介業者也集結於立院週圍抗議,強調修法後恐無法「淘汰」不適任移工,憂心連帶影響本國勞工權益。移工、仲介聚集立院,形成相互叫陣的態勢。

不過,由於今日院會散會前仍未就《就業服務法》第52條修正草案進行二、三讀立法程序,依照仲介業者強力施壓,未來是否將重演去年9月於修法三讀前被拉下協商因而保留未通過的情況,仍須持續觀察。

三年出國一次仲介費須重繳 移工高喊反剝削

天主教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(VMWBO)阮文雄神父表示,台灣移工聯盟支持此次民進黨立委吳玉琴、林淑芬修法提案,原因在於現行法令規定移工三年須出國一次,但移工依規定每次出國回臺後仲介業者就要重新收費,部分移工為了不被仲介剝削,於是選擇於三年契約期滿前逃跑離開雇主,他強調,修法不只是禁止仲介剝削,更可以讓移工安心工作不須逃跑、避免成為人口販賣的被害者,有助於提升臺灣於人權上的國際名譽。

越南籍阮姓移工表示,第一次來臺時,就已付出約6千美金的仲介費,回國一次再返臺後,需要再重新繳交約4千美金的仲介費,雖然在臺灣三年有賺到一些錢,但三年一次出國後須重新繳費等於又被剝削一次,他強調,「賺多少仲介就拿了多少」。

台灣移工聯盟發言人陳秀蓮則指出,以一個被收取美金6200元仲介費的移工而言,等於來臺工作一年半都在還債,她質疑,仲介不斷在網路及文宣上強調僅收取「非常微薄」的服務費,那移工仲介費究竟被誰拿走了,並痛批「仲介敢摸著自己的良心告訴所有臺灣人,說這些錢通通沒有進到你們的口袋?」

聚立院、放說帖 仲介業者強力反彈

為了反對修法,仲介業者上午也齊聚立法院外,除了疾呼修法後將造成移工在不需三年期滿就出國或回國的情況下,形同沒有淘汰不適任外勞的機制,另外,業者也不斷強調修法將造成移工擁有21天特休假,移工返國期間無人工作對雇主形同「空窗期」,徒增負擔。然而,根據勞動部針對《就業服務法》第52條修正草案於網路提出的公開說明,此次修法是規範外勞於聘僱期間可向雇主請假返鄉探親,但並非額外給予21天特休假。

仲介業者對於此次修法反彈相當強烈,除了於今日集結立院抗議外,某立委辦公室也提供業者遊說資料給《沃草》,除顯示業者於4、5月份便已開始積極赴立院進行遊說施壓,一份由桃園市劉姓仲介業者撰寫的說帖中更直接痛批,「臺灣不管任何政黨立委都是假人權立國美名,開方便大門讓外勞輸出國予取予求」,更將矛頭指向人權團體,強調「以正義使者的名義,義憤填膺為外勞爭取福利,充其量不過是臺灣雇主的劊子手,不良外勞的幫兇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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